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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历史 > 穿成炮灰女,手握改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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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动百姓者,杀

掷地有声的话语,听得林副将和大胡子一愣,怎地突然大声起来?

在听到门口的喝彩声后,两人才反应过来慕远书的用意,不禁恨得牙痒痒。

贪墨赈灾粮,不说柳起凤了,光宁城这些不讲理的刁民,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把他们淹死!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大胡子恼怒,骂骂咧咧就举起手里的大刀,朝慕远书走去。

林副将一边说着误会,一边上前,将柳府的大门关上。

但刚关上的门,瞬间被一男子推开:“既然是误会,那关什么门?敞开门,让大家伙儿都听听呗!”

男子是宁城曹县的人,因为旱灾,庄稼颗粒无收。无奈只能带着家人去别处谋生。

今日听到官兵说回乡可以免费领粮食,便带着家人往曹县走。

因此,他对朝廷派来赈灾的大人挺信任的。

谁知,刚经过柳府,就听到慕远书铿锵有力的声音。

竟然有人想动百姓的救命粮?有他闵达在,那不能够!

他们曹县人,天生的侠肝义胆。

今日,他闵达也能做一回捍卫正义的英雄了!

林副将暗很闵达多事,但看着门口虎视眈眈的众人,也不敢强行把门关上。

毕竟,经过一个月的饥荒,这群人都没有面黄肌瘦,想必是有些能耐在身上的。

而他,今日就带了五、六个人来找茬,真闹起来,他们占不到便宜。

“你们误会了,我是柳将军的副将,现在柳将军迟迟不露面,我这不是怕赈灾的大人不熟悉宁城的情况,白白浪费粮食吗?”

林副将一副为了宁城百姓着想的样子:“而且,柳将军这么多日没有出现,谁知是不是他勾结府里的管家,做了......”

柳起风在宁城百姓眼里,是震慑北浔宵小的英雄。所以,林副才将故意将话题引到柳起风身上。

“血口喷人!”柳伯被林副将的厚颜无耻震惊,手指哆嗦着指向他。

“呸,是不是血口喷人,你自己知道!”大胡子将头扭向柳伯:“如果将军平安无事,怎么可能会把宁城百姓的死活交给一个陌生人?”

柳伯快要被两人气死了,就要将柳起风生病的事说出,自证清白。

但被慕远书及时拦住:“你们可有证据?本将军是朝廷派来赈灾的,怎么,朝廷敢把赈灾粮让我带到宁城。这到了宁城,还要受两个属下的质疑?”

跳出自证思维,这是许以默教他的。

听到这话,门口的众人醍醐灌顶。

差点被两人忽悠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

“你们可别在这里胡咧咧了,人朝廷大老远的派人来赈灾,能有什么坏心思?真想害咱们,可以直接不管宁城!”闵达嚷道,洪亮的声音很有穿透力。

其他人纷纷附和,顺带夸起朝廷,夸起柳将军,以及前来赈灾的慕远书。

林副将和大胡子讨了个没趣,前者还能忍,大胡子直接炸了:

“你谁啊,小爷面前,也有你说话的份?”说着,扛起大刀,气势汹汹地走向闵达。

柳起风治下一向严厉,从未发生士兵与百姓起冲突的情况。

所以宁城的百姓,对当兵的一向不怵。有时候遇到,还能唠上两句。

这也是闵达敢上前呵斥的原因之一。

但他没想到,竟有大胡子这样不守规矩的兵!

不过没关系,他们曹县是宁城最靠近北浔的县城,为了不被北浔人欺负,基本所有男丁都学过几招。

“要打架是吧?”闵达将手里的包袱扔给身后的人,抽出腰间的铁铲:“就让你见识见识咱曹县人的招式!”

大胡子从昨晚起,心里就憋着气,本想在慕远书身上发泄后,再不小心将人打死。

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上赶着送死的!

他握紧手里的大刀,猛地跃起,砍向闵达手里举起的铁铲。

饶是闵达有准备,也被大胡子的这一刀压得跪了下来。

好在,他手里的铁铲牢固,只是微微弯曲,并没有被砍断。

“达子!”

门外的众人大喊,眼看大胡子脸上挂着轻蔑的笑,拿起大刀走向闵达,众人的心都提起来了。

闵达咽了咽口水,握紧手上的铁铲。

在大胡子手里的刀朝他砍来时,他仿佛看见的死去的爹娘在朝他招手。

他咬牙,举起铁铲朝冲来的人扇去,却看到来人被一杆长枪狠狠抽打在腹部。

大胡子没想到慕远书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竟有这么大的力气,只一下,就把他甩了出去。

“偷袭算什么好汉?”大胡子吐了口血水,面色不虞地看向慕远书。

“朝无辜的百姓挥刀,你又有算什么士兵?”慕远书拿着长枪,站在闵达身前。

他这一生,最痛恨朝百姓动手的人。

士兵的武器,是指向敌人的,而不是指向身后的百姓。

“说得对!”闵达率先喊道:“朝百姓动手,你妄为战士!等柳将军回来,我定要和他好好说道说道!”

刚才,他真的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

没想到,那看起来瘦不拉几的赈灾大人,还挺厉害。

瞧模样,白白净净的,就是不知道娶妻没。要是没有,自己妹子倒也合适。

在闵达自顾自地打量眼前的“妹夫”时,一旁的大胡子则彻底怒了。

因为和百姓起冲突,他没少被柳起风罚。

现在,柳起风消失了,还有人妄想用他来压自己一头!

真是可笑至极!

“纳命来!”他稳了稳身形,朝慕远书冲了过去。

刚才是他不备,才被慕远书占了便宜。

真打起来,慕远书一个瞎子,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慕远书看不见,只能通过声音来辨认大胡子的位置,他提起手里的长枪,和大胡子交起手来。

他虽然看不见,但该有的敏锐一分不减。加上自小习武,常年在外领兵打仗,对大胡子的猛烈进攻,游刃有余。

反观大胡子,虽然体型壮硕,刀法也快,但受身型的影响,出招总慢慕远书一步。

加之怒火中烧,求胜心切,反倒落了下方。

慕远书不愿与大胡子纠缠,要不是他朝闵达动手,自己也只会点到为止,借此立威。

但大胡子明显踩到了他的底线,甚至还想趁乱将刀挥向身后的百姓。要是不除,等出了柳府,估计今日的百姓都会成为他泄愤的刀下魂!

这样想到,慕远书眼里闪过一抹杀意。

他故意漏出个破绽,在大胡子欣喜之时,将手里的长枪刺进了大胡子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