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锦瑟三人走出唐府后,她瞬间就抽回被沈屹坤握住的手,像是刚刚的一切是逢场作戏一样。
沈屹坤也不恼,瞧了眼她身旁的慕玺,饶是疑惑道,“现如今,你还打算去他那里?”
他刚才在众目睽睽之下宣告了他俩尚未和离,如今她若是再去回春堂,怕是会遭人非议。
唐锦瑟没说话,有些不解地望着他。
他同样知道她在想什么,他素来和她不对付,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倒戈她的行为,实在太让人费解。
“本王刚才不是帮你,是在帮本王自己。”
怕自己的嘴硬被对方看破,他又特意解释,“我靖王府的人,不能是任人宰割的案板鱼肉。”
言下之意,他刚才护的,不是她,是靖王府的尊严。
听他这么解释,她也松了口气,可想起他刚才的话,还是有些忍不住不爽,“沈屹坤,你莫不是想借此将我绑回去?”
故意宣告他们尚未和离,故意借机让她败在人言可畏下,让她除了靖王府无处可去。
更是在警告她,身为靖王妃,若是离府过夜,就准备接受道德的审视吧。
沈屹坤算盘打得啪啪响,唐锦瑟感觉头皮发麻。
讲真,这反派的心眼子堪比筛子。
但她又岂是受人威胁长大的?
“沈屹坤,你别忘了是谁白纸黑字画了押,又是谁言而无信耍无赖?!”
现在的他们,就相当于签了离婚协议书,准备在民政局办离婚证的夫妇。
横竖都不再是一家人。
他抿了下唇,刚准备说什么,却瞥见她眼底流露出的一抹厌恶。
瞬间,嘴边的话全部咽了回去。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了那抹蓝衣伫在原地。
不知为何,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沈屹坤感觉自己的胸口处被人狠狠捶了一下。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她像指尖的沙,越是用力,越是握不住。
气归气,但是唐锦瑟也不是不听劝的人。
沈屹坤说得的确不错,经过今夜的事,她再住在回春堂,就有些不合适了。
慕玺看着跟前的人不由好奇,“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
“小锦,饿不饿?”
她愣了一下,仿佛感觉自己的耳朵幻听了。
他刚刚叫她什么?
“你说什么?”
“什么什么?”
“小锦?”
慕玺忽地笑出声,“原来你在想这个啊。”顿了顿,一抬手挠了挠她的脑袋。
哪知手刚碰到她的颅顶,就被她嫌弃得一掌拍开,“干什么?”
她又不是小孩,来什么摸头杀。
慕玺耸耸肩,“看来你是真不记得以前的事,你以前就是好小一只,所以才叫你小锦咯。”
唐锦瑟有片刻的愣神,她刚刚,好像从慕玺的眼里看到了宠溺?
他这模样,跟刚刚完全不像是一个人,就好像刚刚在唐府叱咤风云的解百毒不是他。
而且瞧他的意思,似是没想多做解释刚才在唐府的所作所为。
见她分神,他在她眼前晃晃手,“饿不饿?我带你去夜市吃东西怎么样?”
唐锦瑟回过神,见他清澈的眸子中映出自己的脸庞,倒也释然。
管他是解百毒还是什么,又有什么关系?
她知道他对她没有歹意不就行了?
她戏谑地开口,“铁公鸡也有散财的时候?”竟然主动说带她去吃东西?
慕玺撇嘴,“你这小丫头怎么回事,请你吃东西你还损我?”
她这张嘴,还真是不饶人。
他带着她去了一家馄饨摊,一个劲儿地介绍,“这家馄饨摊十五年前就在这卖,是这一带的老字号了,味道是别的店比不了的。”
唐锦瑟抓住了关键,“十五年前?”
他点头。
她不由得奇怪,“你如今,到底有多大啊?”
“二十一。”
唐锦瑟震惊,“这么说,那你六岁的时候就是解百毒了?”
唐锦瑟记得书里的设定,解百毒很久前就追随苏夫人,而苏夫人是十五年前去世的。
这么一算,慕玺成为解百毒的时间当真是个谜!
慕玺摇头,“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呢,况且当年追随苏夫人的解百毒是家父。”
唐锦瑟了然,忽然觉得和商贾说的话对得上了,神医带着一名少年,少年手里有香具。
如果少年是慕玺,那么那名神医就是慕玺的父亲。
店家端了两碗馄饨上来,细碎的葱花洒在馄饨上,更添了一分食欲。
但是她素来不喜欢葱花。
故而便没有动筷子的想法,仍是低声问道,“那你之前一直隐藏身份,为何今天突然在众人跟前暴露呢?”
只见慕玺端起其中一碗葱花,用干净的勺子把所有葱花挑拣干净,眼里带了杀气,
“我要整个襄国的人都知道,碰你一下,便是与我解百毒作对。”
又把那碗没有葱花递到她面前。
她的心头微微怔了下,不知是因为慕玺的话,还是因为他为她挑拣葱花的这个举动。
随后就见他脸上又浮起温柔的笑,“这几日在回春堂,我见你都不碰带有葱的东西,我想你应该不喜欢吃这东西。”
他顿了顿,又小心翼翼问道,“小锦,你会觉得我自作主张吗?”
这话一语双关,似是在问挑葱花的事,又似是在问今日在唐府揪出下毒之人的事。
她不答,反而不耐烦道,“少这么喊我。”
可旁边的人眯了眯眼,贱兮兮地又补了两句,“小锦小锦。”
唐锦瑟恨不得撕烂他的嘴,怎么刚赶走了个烦的,又来一个?
但瞧慕玺这模样,又让她想起刚才席间那个严肃的他。
“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你说。”
“你为何在揪出下毒之人后,没有顺藤摸瓜把她背后之人摸出来?
毕竟,如果没有人指使,一个奴婢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下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