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贞十五年秋,北齐天枢城,正值八月十五中秋月圆夜。
沈慈醉眼望着窗外长亭街人潮如织,来逛灯会的妙龄女子提着花灯步履娉婷,沿着九曲河望去不少人在放河灯祈福,天上月华如银,地上灯火璀璨。
她冷眼瞧着侯府才认祖归宗的真嫡女沈清欢和兴国公府世子修明远携手游逛灯会,两人亲密对望,眼神拉丝,你侬我侬的姿态哪里像才相识两三日的光景。
沈慈裹紧身上的披风,叹口气自言自语:“唉,何必呢,他喜欢的是镇北侯嫡女之位,而你不过是侯府的养女沈慈,你也该放下了吧。”
她侧眸,指尖滑过眉梢,一双杏眸幽幽瞥向落在肩膀荧荧灵光,那道忽明忽灭的光正是侯府养女沈慈的游魂。
那魂儿飘在这副身体外多日,只要修明远和沈清欢出现,便会泛光闪烁,越燃越盛的火苗赤红如焰,显然是心存怨恨不甘,人死如灯灭,再耽搁怕是误了轮回路。
“我既占了你的身,便承你一份情,你的债,我帮你讨,可好?”沈慈承诺道,她语气淡漠清冷,字字郑重。
闻言,萤光温弱。
沈慈知她答应,双指捏圆,食指一竖,将符咒念过三遍,弹指一挥间那魂儿终是万念俱灰化作烟尘转世投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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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酒家,雅间大门被推开,只见眼前一身鹅黄衣衫的少女走进来,珠光宝气晃人眼,配上那张精心装扮的面容,妩媚却不失灵动。
沈清欢步伐娉婷,笑容温婉,简直比沈慈这个侯府规矩熏陶长大的还高贵典雅。
“阿姐,外面好热闹,你怎么不出去玩啊?”
沈清欢大大咧咧的解开玄色披风,那件墨狐风流锦是兴国公府世子修明远最珍爱的披风。
此刻被她耀武扬威似的随意丢在沈慈身旁,深怕勾不起沈慈伤心往事一般,随即人畜无害的坐在沈慈对面暖笑。
“看了十六年的灯会倒不如这一坛玉壶春,你自幼在穷乡僻壤没见过世面,就让那世子多带你逛逛,以免将来这副轻狂模样失了兴国公府体面。”
她朱唇微启,一手支着头,玩味的朝着沈清欢笑笑,语调懒散中带着暗讽。
“阿姐说的是,修明远贵为世子又有侯府助力,往后兴国公府的爵位自然非他莫属,他终归是顾惜着我,反倒是阿姐,岱山郡那鳏夫猎户骇人狰狞的很,克子克妻,你也万事小心呀。”
沈清欢挑眉望着沈慈,满眼得意,私下里,她总是毫无顾忌,不放过任何一个挑衅沈慈的机会,她这话说得十分露骨,反正沈慈再不是高门贵女,只是个乡野村姑。
沈慈笑笑,淡淡的拿起酒壶,浑然不在意沈清欢口中奚落。
“对了,明远怕我衣着单薄把披风给了我,见我瞧了两眼卖冰糖葫芦的摊贩,便执意要去帮我买,他那么疼惜我,我也得泡杯热茶给他才是,阿姐你不介意吧?”
“若说介意,你会走么?”
沈慈冷眸寒冰,淡淡扫过她起身离去的背影,唇畔噙着冷笑,几日相处下来,早就摸出沈清欢茶颜茶语。
“他喜欢喝眉山君针,奇怪吧,听闻阿姐常给他泡龙井,他从未跟阿姐提起自己的喜好,可见有些事勉强不来,阿姐明日将行,劳烦你帮忙倒一下水吧。”
她捏着茶杯盖,笑容甜美的等着沈慈拿铜壶倒开水。
沈慈本不想搭理她,若不是沈清欢故意说让沈慈替她嫁给山野猎户,恐怕沈慈也不会慌神,跑去兴国公府求修明远反遭奚落,大夫人对此事深恶痛绝,下定决心要送走沈慈。
沈清欢这人前人后两张脸孔,若不让她发挥到极致,她怎能尽兴,心下不免冷笑,手捞起铜壶倒上一杯茶。
相对而坐的沈清欢小心翼翼的将茶碗第一杯倒入空茶碗,而后微笑甜甜道:
“明远说这茶冲泡第二杯才有味道,泡茶的水温度不宜太高,劳烦阿姐再帮我倒一下。”
她微微一笑便捧着茶碗置于身前,等待着沈慈再次倒水。
沈慈面无表情地提着铜壶,恰逢此刻门廊处的脚步声响起,下一刻沈清欢出手,沈慈勾唇配合,任由滚烫的开水倒在她手背上。
沈清欢尖叫出声,修明远推门而入,看到的正是沈慈提着壶倒在沈清欢手背那一幕。
“阿姐,我知道你恨我,可你也不能故意拿开水烫我的手啊,你不就是想嫁入兴国公府吗?只要你开口便是,何必如此行事。”
沈清欢疼得柳眉轻拧,衣袖掀开露出被烫红的皮肉。
因为愧疚,沈清欢从小也是被养父母娇生惯养,皮肉细嫩,十指纤纤,此刻被开水泼洒,犹如千万只蚂蚁啃咬,很疼却也值得。
她知侯府嫡女这身份的价值,也嫉恨沈慈跟修明远是青梅竹马长大,修明远虽然嘴上说不喜欢沈慈,可她就是嫉恨沈慈的倾城容貌,嫉妒她锦衣玉食的十六年生活。
正是如此,她要铲除众人心中美好的沈慈,更要让侯府人都厌恶沈慈。
“沈清欢,这种小孩儿把戏,好玩吗?”沈慈冷笑一声,杏眸寒霜罩雪,原来沈清欢打得这种如意算盘。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阿姐你自幼锦衣玉食可以说什么都有了,阿娘还答应送你十抬金银细软添妆,足够你在岱山郡余生吃穿不愁,你还有何处不满意的吗?”
沈清欢抽抽噎噎着哭得伤心,听闻阿娘还是不狠心让沈慈自生自灭,纵然没了侯府嫡女的身份,却送她衣食无忧,这份偏爱,让沈清欢嫉妒发狂,凭什么在岱山郡受苦受穷的是她。
她早就算计好,出门时穿得广袖云衫衣,这衣料轻薄又能一眼望去的只有脖颈和手背,她要沈慈尝尝岱山郡的穷苦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