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慈见霍迟没答话,以为他没理解她话中的意思,故而又换了一种说法。
“霍郎君,你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断然没有将彩礼退回的道理。”
霍迟慢条斯理将背在身后的弓箭摘下来挂在墙壁上,一双眼里墨色流转,清冷幽深的眸子静静盯着她,显然是等沈慈后话。
沈慈口袋只有十两银子,若都用来退还彩礼,她可就身无分文了,眼珠儿转了转,哀叹了口气:“看来要骗你当真不容易,那我就说实话吧。”
霍迟挑眉,一副愿闻其详的模样:“你说。”
沈慈正要开口说话,身后一个虚弱稚嫩的声音低低唤了声:“阿爹,她是谁啊?”
闻声回望,她就看到东屋走出来个粉雕玉琢的少年郎,长得是眉清目秀,虽然脸上透着苍白无力,却已见俊朗模样。
这娃儿生得好呀,沈慈心中暗自赞叹,天庭饱满,地阔方圆,双眸如星,耳似元宝,山根高耸,地阔圆润,隐隐透着紫气,可谓富贵不可言喻。
沈慈眼神在二人之间来回游走,这乡野猎户能生出此等尊贵的儿郎?
“玄凌,你先进去。”霍迟温煦一笑,满眼温柔地看着霍玄凌,显然并不想让孩子知道什么。
沈慈揣摩着那个被唤为玄凌的少年郎怎么也有十岁光景,而霍迟瞧着沉稳清冷,却也不过二十五六的模样,能生出这么大孩子,不禁赞叹这古人当爹就是早。
霍玄凌瞅了眼沈慈,眼中透着不惑,却很听话的转身回了房间,顺道将东屋的房门也关上。
“是这样。”
沈慈双手交握,故作可怜的扬起头,两眼泛着泪光,直勾勾盯着霍迟言道:
“我自幼被抱错,如今父母亡故,再无亲人可依,听闻这桩婚事,我也拿不出十两银子还你,若不嫌弃,这婚照旧吧。”
霍迟:“……”
总而言之,然而总之,要钱没有,要人有一个。
“我常年都要到山上狩猎,并不能时刻都在家里守着,所以意味着娶妻回来,也是分担家里的重任,你也看到,我育有一子,身体孱弱常年抓药续命,你嫁给我,往后也不打算再要孩子,实在养不起。”
霍迟垂眸,盯着沈慈,开诚布公的说道。
可听到沈慈耳朵里又是另一番理解,山上打猎常年不在家,那不就意味着老公挣钱还不在家,不打算再要孩子,她岂不是喜当妈。
瞧着眼前俊逸的脸,沈慈心里乐得直拍大腿,面儿上却还是一派委婉:“霍郎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人很好相处的,往后我定然把玄凌这孩子当成自己生的一样疼。”
沈慈说这话时心里直打突,她十六岁,也就只比霍玄凌大五六岁,为了能嫁给霍迟,她也算是尽力了。
等她慷慨激昂的说出许多豪言壮语后,却也只换来霍迟寒声道:“不用亲生,以礼相待便好,等找个好日子,就搬过来吧,到时候我会给村长送些酒肉,只当是登册的谢礼。”
说完,霍迟抬步就想走,他刚要走到厨房给霍玄凌煎药,人还没迈进厨房一步,衣袖就被沈慈给拉住了。
“玄凌这孩子病了多久了?”
沈慈折眉,她觉得很奇怪,霍玄凌单看命格气运那可是妙不可言的命数,怎么就能被养得奄奄一息,病弱缠身呢!
霍迟不明所以,瞧着沈慈看了许久,便说:“玄凌他从小就有热症,常年以药为伴,十年都未曾治好。”
眉梢一挑,沈慈显然有些奇怪,她想再瞧一眼霍玄凌,好印证她心中猜测,于是故作娇羞的垂眼道:
“我能不能去看看这孩子,左右你不在的时候我也要同他在一起相处,我现在去跟他谈谈天,只当打个照面。”
话落,霍迟正在添柴火的手略显僵硬,他回眸看她,有些不敢置信,皱眉道:“你想去就去吧,只是他不能太劳累,等喝了药还是要睡觉修养身体的。”
“嗯,我知道。”
沈慈眉眼弯弯,朝着霍迟恬然一笑,转身就往东厢房走去,她敲了敲门,屋中没有回应,推门进去时,便看到霍玄凌正靠在内室看书,见她进门,他显得格外局促扭捏。
“玄凌,我叫沈慈,你阿爹跟你提过吗?当初他救了沈家二老。”
沈慈只提了个话头,想要看看这孩子对这段往事是否知晓,在看到霍玄凌沉着眼,并无惊诧神色时,心中就有了计较。
他当然是知道的,毕竟霍家只有他们二人,想必是霍迟要续弦前就跟霍玄凌提起过这段。
“嗯,听说要嫁给我爹的叫沈清欢,后来她逃婚了,还卷走我家一些肉粮,并着二两银子。”
霍玄凌重新拿起摆在床头的另一本书,这些都是一些陈旧的书札,虽然这些只是孩童开蒙时期的书籍,对于霍玄凌这样的学生早就应该读四书五经了,可他依旧瞧得认真。
“沈清欢走的时候说要飞黄腾达,还说要当什么镇北侯府的嫡小姐,原来她根本不是沈爷爷的亲闺女。”
霍玄凌小声嘟囔着,用沈慈可以听得到的语气,看得出小郎君对于自己阿爹遭人嫌弃的事情耿耿于怀。
“是呀,我才是沈清河的女儿,所以我今儿登门,也是要跟你阿爹提成婚的,往后我来照顾你。”
沈慈眨眨眼,看着眼前清隽端正的少年郎,嘴角带着笑意,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挺喜欢霍玄凌这个孩子,觉得他虽然身体孱弱,行为处事却带着与之年龄不相符的沉稳淡然。
谁知就是这么一个孩子,却语出惊人。
“这次你又想从我阿爹这骗走什么呀?你想要钱,还是想要阿爹帮你卖命狩猎?”霍玄凌攥紧拳头,语带讥讽的看着沈慈。
他看着桃腮粉面,杨柳细腰的沈慈,并没有太过好感,他脑海中想起阿娘临死前说的话,漂亮的女人都会骗人,要小心这种女人,稍稍松懈便会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