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皇后有了身孕,崇祯便很少在中宫过夜。
多是在哄睡皇后以后,去袁妃或田妃的寝宫过夜。
崇祯察觉袁妃愈发圆润,可爱了几分。
她那张小嘴仿佛从不停歇,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叽叽喳喳地向崇祯说着宫里的琐碎见闻。
看多了电视剧里的后宫争宠算计,崇祯更喜欢这种鲜活真实的家庭氛围。
看着轻纱帐后,袁妃小嘴一动一动的,心里美得很。
崇祯突然皱了皱眉,开口打断。
“爱妃,你刚才吃的是什么?”
“泡椒鸡脚啊!”
嘶……
袁妃一惊,立刻就要叫人去请太医。
“不必。”
崇祯摆了摆手。
“只是你这对小虎牙,以后得注意分寸。
别什么都当鸡脚呦。”
“哦……”
袁妃乖乖应了一声。
人活一世,说到底不就是三餐一日嘛。
皇帝也不例外。
自崇祯登基以来,大明百姓的生活水平一直在稳步提升。
虽然谈不上翻天覆地,但每次翻开户部呈上的统计奏报,崇祯总会发自内心的欣慰。
尤其四川的沈星,这小子是个人物。
崇祯随口一提,可以把大明人看不上的鸡脚,做成泡椒鸡脚。
他立马着手安排,把原本被丢弃的鸡脚,弄成了香饽饽。
沈星最牛逼的地方在于,他能充分利用资源。
他每平一地,就用泡椒鸡脚做引子,把商人、商会忽悠过来投资。
再用“坑”来的银子修学堂、建医馆、设坊市。
结果就是,跟着土司造反,日子越过越苦。
回归朝廷,给土地、给银贷,种出来的东西能卖钱。
孩童不问出身,皆可入学。
百姓生病,有医馆可去,不怕被宰,也不用等死。
有饭吃,有盼头,谁还愿意跟着造反?
四川曾被叛乱折腾得民不聊生。
如今叛乱被平,辣椒、玉米、鸡鸭养殖全面铺开,逐渐有了收益。
有了收益,便能反哺大明。
陕西被大旱祸害得不成样子。
可如今的陕西,有番薯、有水泥厂、有锻铁坊。
陕西百姓的口袋里开始有了余钱。
有了钱,就能向其他地界购买粮食、布匹等生活物资。
良性循环出现了。
崇祯往陕西、四川砸下了大量银子。
一开始,内阁并不认同。
同样的银子,用在江南、河南,产出远高于这两地。
可崇祯将抄家的银子尽数纳入内库,由内库拨款,成功绕过了内阁。
现在,回报来了。
四川的辣椒,在沈星运作下,卖出了高价。
他向崇祯立下军令状,两年还清田亩银贷,第三年所产皆为盈余。
青玉米被六百里加急送入皇宫。
这是四川百姓挑出来最好的一批。
他们希望能与陛下分享收获的喜悦。
田妃爱吃玉米,尤其是烤的。
袁妃爱吃泡椒鸡脚。
皇后则偏爱粟米粥,配上广东沿海送来的咸鸭蛋。
崇祯则没有忌口,全部爱吃。
这些,全被明刊如实记录,印发天下。
皇帝不再神秘。
皇后、贵妃也与百姓同食。
大明,或者说任何一个朝代的帝王,无时无刻不在强调帝王与百姓的不同。
仿佛一餐特供菜肴,才能证明自己生来尊贵。
却忘了,特供,隔离的不仅是餐食,更是人心。
人心,究竟该如何凝聚?
这是历代帝王都在思索的问题。
于是有了君权天授,有了真龙天子,有了所谓的十全老人。
可这些真的比不上与百姓同食来得直接,来得有效。
崇祯从一开始要的,就不是一座皇宫的固若金汤。
而是整个大明的固若金汤。
一个稳定的,齐心协力的大明。
天,亦可敌!
就在崇祯从袁妃寝宫出来,步伐略显不自然之时。
曹明漪带着满脸好奇的海兰珠,踏入了皇宫。
曹明漪是皇宫的常客。
她入宫,先是向崇祯汇报第一服造局的进展。
之后便是去皇后那里闲坐片刻,说些女儿家的私话。
如今的第一服造局,规模已然惊人。
其内匠人九成以上皆为女子。
多是毛文龙送回的辽东遗民,也有陕西难民和北直隶流离失所的百姓。
毕自严每次见到曹明漪,都会远远行礼。
原因无他,仅一个新式卫生巾,便为朝廷创造了难以想象的利润。
皮鞋、风衣等服饰,也已开始筹备投产。
第一服造局,俨然成了工部之外,最赚钱的所在。
崇祯是在御花园里见的海兰珠。
说实话,他的心情有点复杂。
他不是曹贼,但“截胡黄台吉”这事,本身就挺刺激。
对于一个不爱诗词,不喜歌舞的皇帝来说,崇祯对海兰珠的第一印象只有六个字。
真他妈的好看。
“科尔沁草原女子,博尔济吉特·海兰珠,见过明朝皇帝陛下!”
崇祯微微点头。
“免礼,赐座。
此次来大明,所为何事?”
海兰珠在凉亭台阶下的凳子上坐好,语气认真,又带着几分雀跃。
“海兰珠仰慕大明,最喜明刊。
可在科尔沁等最新一期明刊实在太久……
而且,海兰珠写了一本小说,希望能在明刊发表。”
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本用牛皮包裹的书册。
“恳请大明皇帝陛下恩准。”
崇祯下意识伸手去接,却被王承恩抢先一步接过,转身走出了凉亭。
亭外,十几名太医与锦衣卫立刻围了上去。
查毒,验纸,摸暗器,一道工序都不落。
毕竟是蒙古女子。
凉亭四周,暗中布置了数十名锦衣卫。
一刻钟后,这本小说才被送回凉亭。
依旧没落到崇祯手中,而是由王承恩代为诵读。
第一句出口,崇祯差点抬手捂脸。
“东海龙宫的蟹将军,爱上了岸边化形的荷花仙子……”
好。
非常好。
爱情的酸臭味扑面而来。
不用想都知道,这是一本深受大明“爱情文学”荼毒的凄美故事。
果不其然。
蟹将军与荷花仙子相恋了。
崇祯心头一叹。
这种无脑的恋爱小说,还真是源远流长。
终于念完,崇祯感觉自己的脚趾,已经能在靴子里抠出三室一厅了。
太尬了。
海兰珠瞪着一双大眼睛,满是期待。
“皇帝陛下,可否恩准海兰珠的小说在大明发表?”
说着,她从腰间小荷包里掏出一把金豆子。
“海兰珠不要笔酬,可以自己买版面。”
看着眼前这位,美艳中带着娇憨,娇憨中透着俏皮,俏皮里又藏着倔强。
倔强之下……还夹杂着几分脑残的海兰珠。
崇祯发觉,还真没法拒绝。
海兰珠入京当日,孙承宗等一众大佬便联袂求见。
“陛下。
为大明计,请务必使其倾心于圣。
如此,北境之局可解。”
崇祯当场就怒了。
“朕现在都不需要杀魏忠贤来收买人心了。
你们这群老东西,竟然想让朕去色诱一个女人?”
但看着他们一个个,年纪一大把,满脸为国操劳的模样。
崇祯还是点了头。
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既然有此心愿,朕准了。
大伴,传令明刊。
留足版面,下期刊发。”
海兰珠高兴得小脚连跺,腰间银铃叮当作响。
“谢陛下!
但……还请陛下为海兰珠赐序。”
崇祯想都没想。
“大伴,笔墨。”
笔走龙蛇之间,一首小情歌成型!
是你让我看见!
沙漠开出一朵花朵!
是你让我每天想写一首情歌!
……
你也轻轻地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