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径文说:“昨天我去了港岛。”
宋凌商点头,他知道袁径文去做什么。
“你妈妈墓碑上那张照片选得很好。”
袁径文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戚文嫚十八岁成人礼时拍的照片。
戚文嫚的成人礼,非常盛大。戚老爷子清廉低调,但是给了女儿她最喜欢的热闹喧嚣。
当时整个港岛上流圈子的人都来了,戚小姐众星捧月,拍的第一张成人照笑容灿烂,意气风发。
袁径文的父亲是戚老爷子的贴身保镖,袁径文出生在戚家的庄园里,从小就跟着父亲和叔叔们学功夫。
他学得格外卖力。他想,只要他的功夫够硬,将来就可以被派去保护最娇贵的戚小姐。
戚小姐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女孩。在外边架子摆得很足,脖子仰得高高的,像是一只小孔雀。
在家里却像只小猫,很黏人,爱撒娇。从不耍脾气,也从不磋磨下人。
戚小姐经常和他们这些保镖佣人说话,声音特别俏,超级好听,袁径文每次听都会脸红。
袁径文偷偷想过很多次,他要一辈子保护好戚小姐。
后来逐渐长大了,他想换一种保护戚小姐的方式。
但是他也很清楚,他只是个保镖,和戚小姐不会有故事。
后来因为意外到了南帮,他其实可以回去的,但是他没回去。
他想,他在南帮做出一番事业,是不是就可以用他的方式保护戚小姐了。
更后来,他才明白,从他选择留在南帮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可能了。
那么清廉正直的戚家,更不可能和南帮这种黑透了的东西有任何牵扯。
他没法再保护戚小姐,即便知道她被欺负了,他也做不了什么。
因为欺负她的人是宋祥,上边还有个宋正明。
他在南帮越爬越高,很多事情却越来越无能为力。
宋凌商忽然问他:“袁叔,您后悔吗?”
袁径文反问他:“你后悔吗?”
宋凌商当初被送来南帮后不久,就和戚文嫚、和戚家断绝了关系。
他没有回过戚家一次,连戚家的墓园也未曾去过。
他说自己不干净,会玷污戚家的英灵。
“我不后悔。”宋凌商垂眸看着已经没了热气的茶杯,“把我送来这里,是我母亲那时能为我做的最好打算。”
南帮是不干净,但是能从宋正明和宋祥手里保住他。
那是当时的戚文嫚能为她儿子选的最好的路了。
“我曾经后悔过。”袁径文说,“但是小姐带着你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就再也没有后悔过。”
要是他没留在南帮,当时小姐要带小少爷去找谁呢?
宋凌商又笑,说:“青哥像您。”
袁径文一生未婚,袁鹤青是他在帮里领养的。在一起父子相称几十年,倒真的越来越像了。
——
三隆这个城市并不大,是一个边境口岸,也成了许多走私生意的重灾区。
这次和朱博远勾结的洪垚会,是境外的一个新起的贩毒集团,这两年动作很大。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做正经生意的还不知道暗处已经硝烟弥漫。
看见目标开始进行交接,行动组那边出手了,要抓现行。
场面一下子就乱了,李程在远处,用望远镜观察着这边。
他皱起眉头,对方的人来得比预想中要多。
没多久,就有人来禀告,说南帮的人挟持了大批人质。
李程立刻说:“我们过去。”
手下劝他:“兄弟们去就行了,李总没必要去。”
“不行,我要过去。”
其它人不知道李程为何如此固执,但他是代表宋凌商来的这里,他们都得听他的。
劝不住也就不劝了,况且李程有自保能力。
近处战火纷飞,李程很快找到了行动组的人。
他们早就知道负责这次行动的就是王磊。
李程和他都认识彼此。
王磊见到李程十分惊讶,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声:“你们想做什么?”
“王警督别紧张。”李程说,“我们宋总派我来这里,总不能是帮对面的。毒品生意我们宋总从不做,您知道的。”
王磊的确知道,微微放下了心。
但他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宋凌商帮我们?他有这么好心?”
“我都在这里了,您还不信?”
王磊想,也是,李程是宋凌商身边最亲近的人,他能代表宋凌商,外界都知道。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李程说,“要是把人质救下来,王警督记得给我们宋总记一功。”
南帮和洪垚会来的人是多。宋凌商的人也来了,行动组顿时能缓口气了。
都是跟着宋凌商做过不少事的人,经验丰富。很快就各自安排分布好,可以和行动组前后照应。
这次这批毒品数量众多,南帮和洪垚会明显都很重视,否则也不会派这么多人。现在一见到行动组的,顿时一个个化身厉鬼,不管不顾,开始对人质动手。
惨叫声和枪击声响成一团,惨绝人寰。
这些穷凶极恶之徒向来是泯灭人性的,王磊恨得牙根痒痒,也顾不上抓活口了,保人质才是最要紧的。
宋凌商的人忽然从暗处冒了出来,把对面打了个措手不及。
前后包夹,南帮和洪垚会的慌成一团。他们做困兽之斗,场面更加惨烈,有一个人被护在中间,应该是这次交易的负责人。
裹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是哪一边的。出手格外的狠辣干脆,转眼间杀了好几名人质。
包围圈逐渐缩小,他们手里还有好几名人质,其中有几个孩子,已经吓坏了,连哭都不敢。
周围的警员们举着枪瞄准那些恶徒,对方扣着人质,双方谁也没动,全都十足十的警惕,神经绷成了一线。
对方开始挟持着人质开条件,要车,让警员们放下枪。
“李总!”周围的人忽然低声叫起来,谁也没想到李程忽然走了出去。
可就是这一瞬间,那群歹徒中的那个负责人分了一下神。
这种情况下,分神是大忌。
因为挡在身前的人质只偏离了那么一点点,就足以让远处的狙击手开枪。
负责人中了枪,彻底乱了,警员们借势冲上去,制服这群歹徒。
他们被按在地上,铐住,脸上严严实实的防护被扒下来。
李程平静地看着向瑜脏污的脸,全是灰和血。狙击手那一枪打在她锁骨那里,离颈部动脉不远,血流得像河。
向瑜也看着不远处的李程,恍然想到了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
那时她刚跟着帮里的人做完一笔生意,赶去找宋凌商,彼时他的一家公司正在纽交所上市。
她看着在上边敲钟的年轻男人,惊叹:“小叔,这就是那个你从宾大找到的金融天才吗?”
“对啊。”宋凌商说,“特别厉害,给我赚了超多钱。”
一个有能力,一个有眼界,他们一起做生意,怎么不算强强联合呢?
真厉害啊。她一直好崇拜厉害的人,不管哪一方面。
好干净好正派的气质,她歪头欣赏着,和她从小在帮里见到的那些人都不一样。
向瑜低头看了看自己指甲缝里还没洗干净的血渍,悄悄把手揣进了兜里。
唉,完全不是一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