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匹骏马拉动的金装肩舆轿辇在寻声殿外停下,再由八名轿夫将轿辇沿着阶梯抬上去,提灯侍女左右护航,冰人一路撒谷豆压三煞,直到寻声殿前停下。
地面早已铺好羊毛毡席,一直延至朝阳门内。
新娘子由新郎官牵着下车,转着毡席进门,过了“转席”再跨过门槛放置的马鞍,寓意安稳同载。
冰人又一次撒谷豆,望门而撒,“一撒核桃二撒枣,三撒新妇下了轿。”
围在外面观礼的小儿辈这时候就要争先把它们捡起来,白藏手持一根枣刺,朗诵拉枣歌,新娘子便可以进门了。
“四撒金子五撒铜,六撒新妇进了门,撒撒撒,金莲玉步进堂中。”
踩着金舄鞋的付灵音本来就走得小心翼翼的,还要注意撒满地的五谷,省得一个不小心崴了脚。
明明是天天进出的寻声殿,踏进这一步就像踏进了一个新的征程,从此以后,她与他就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了。
“迎亲开始!”
来宾都把视线投过来,鼓掌起哄。
两队提灯侍女开路,新郎官协新娘子款款而至,郎才女貌艳羡旁人。
宾客们此时可以对新娘子进行各种评价,名曰戏弄新妇。
大家也就意思意思说几句新娘子真漂亮新郎官有福咯,就像下婿那样,毕竟一个是德高望重的大祭司,一个是尊贵的公主殿下,玩闹可不敢太过。
然而偏偏有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特别高昂引人注目:“蓬莱仙女芙蓉帐,轩辕黄帝不早朝。”
什么乱七八糟的?
在场的文人雅士纷纷摇头,有人寻声望去,只见出声的男子明明风度翩翩,端的是一派气宇轩昂,怎的出口如此……如此有失斯文!
新娘子还是公主殿下,此人当真是大胆。
付灵音颦眉,这里怎么会有人知道长恨歌的?还把人家的诗词乱改!
这时代不可能有白居易啊!
以扇遮面的付灵音听声辨位,一下子就寻到了声音的来源,不看不打紧,一看惊得她差点连扇子都掉了,赶紧攥紧了在手心里。
是裘德雷,那个三位一体的大盗!
她记得阿璃说过在凛亲王府见到了封莫辛,她当时还说人有相似,结果这人连长恨歌都知道,肯定不是人有相似这么简单,几乎可以实锤是本人了。
虽然综合了师父从百里老先生那里得来的,之前公海上裘德雷种种怪异的举动的情报,可以判定了那人不简单,可是能穿越时空也太扯了,除非他和师父一样是神仙。
这里只有持喜帖才能进的,这家伙是怎么进来的?
庄疏辞似乎也有点在意,他和付灵音同时在心里对对方喊话,默契程度让两个人都愣了愣,然后悄然相视而笑。
然而没等他们继续交谈,又要开始走流程了,可不能随便走神,
两个小傧相是刚到总角年龄的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两颊涂着喜气洋洋的胭脂,执同一三叉支架而来,支架上镶嵌着凤凰圆镜。
新郎官与新娘子行男拜女揖之礼。
展拜结束,礼成大半。
南宫尘的心彻底下沉到了谷底,笑容苦涩,却依旧苦苦撑着勉为其难的笑意,他知道在场有不少人是想来看他笑话的,他不能让这些人得逞,他要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与过来攀谈的人谈笑风生。
而南宫皓则是不想端着,宾客还未就坐,他就先弄来了一壶酒,喝了大半,然而今晚连酒都要和他作对,怎么喝都不醉,清醒得让他不知所措。
今晚是姐姐的大喜日子,他应该高兴的。
姐姐那么喜欢大祭司,大祭司也那么喜欢姐姐。
姐姐会是这天下最幸福的女子!
姐姐,祝福你!
南宫皓虚空碰杯,又灌了几口酒进肚子里。
本来忙着看昏礼又忙着找金西弥的南宫汐分身乏术,但她见南宫皓一直借酒消愁又于心不忍,还是决定去开解开解她六哥。
“六哥,你可别喝了,酒喝多了伤身。”她作势要去夺过南宫皓的酒壶。
南宫皓打掉妹妹的手,把酒壶换到另一只手拿着,用力弹了下比她矮了一个头的家伙,不满道:“今晚是姐姐的大喜日子,你怎么不让哥哥喝酒?”
“六哥,天涯何处无芳草,再说了你对小灵也只是救命之恩的感激,不是男女之情。”南宫汐不满地捂住额头,继续小声劝慰他。
南宫皓才不管这些:“什么情都是情,反正本皇子就喜……”
“嘘!”南宫汐赶紧捂住南宫皓越发拔高的声线,把耳尖望过来的视线及时堵了回去。
“今天你就别乱说话了,不要给小灵惹麻烦。”
一听可能会给付灵音惹麻烦,南宫皓赶紧闭了嘴,也不再闹了,把酒壶随意一放,终于肯老老实实了。
“来来来,妹妹我带你去认识几个异域风情的美女,你要开阔一下视野,不要老惦记别人媳妇。”南宫汐不由分说拖着南宫皓醒脑去了
“引入青庐!”
一句话让南宫皓止住了脚步,他怔怔地望着在傧相引路下相协走进锦帐的新人,眼眸里尽是复杂的波光。
“走啦六哥。”南宫汐狠狠把人一拽,强行拉走。
南宫皓有些失落地回过头。
引入青庐后便是撒帐,接着便是送入洞房了。
这些流程南宫皓自然是知道的,在周围一堆恭喜寻声殿新喜的祝贺声中,他只能灰溜溜离开。
另一边,看着庄疏辞和付灵音进了锦帐,樊素璃有种终于把女儿嫁出去的感觉,昏礼差不多顺利完成了,无惊无险!
“臭小子!”
靠,昏礼无惊险,可他有!
差点忘了老爹也会来,这个时候忙着避开已经来不及了。
樊素璃回头,带着几分昧着良心的谄笑:“爹,您老人家长途跋涉的,肯定很累了,赶紧入座去啊。”
“你这个混账小子,今天这种日子你还穿成这鬼模样你是想气死你爹!”忠勇侯吹胡子瞪眼。
他发现每一次见这个混小子,他就肝火盛,气血盛!